不“规范”的说法,我们该不该教?
生活中,很多书面的语法规则跟实际的口语习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。这就是语言学界规范主义与描写主义的矛盾现象。我们可以通过两个例子来简单了解一下:
例如,“血”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标注为多音字,书面语中应该读作“xuè”,口语中应该读作”xiě”。但很多中国人从来不发这两个音,而是读“xuě”。
再如“给予”,字典的拼音标注为“jǐyǔ”,但很多中国人会读作“gěiyǔ”。
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,规范主义是书面的、标准的,同时也是理想化的,有局限的。相反,描写主义是口语习惯的,跟现实密切相关的,因而它比较灵活多变。在一对一的汉语教学中,老师可以先让学生对语言的规范性有一定的认知,帮助其先学会或掌握一些发音、语法的书面规则,打好基础,特别是初学者。中级以上的学习者在教学活动中可以相对灵活些,开始了解“不规范”但比较普遍的说法。当老师在教一些字词的发音时,经常会遇到这种“规范”与“描写”的“冲突”,老师则可以先教正确的说法,即“规范”规则。然后再对实际的使用情况加以说明,把知识和信息都给到学生人,让学生自己去判断和选择。规范主义和描写主义的功能不同,所以在语言教学上的应用有所区别,但实质上二者是互补的。建议老师们在生活中多观察身边人们的口语习惯,并鼓励你的学生也这样做,能在交流中发现和总结,做到语言的“活”学“活”用。